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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4日星期六

端節酒駕遭警取締 第2次拒絕酒測恐罰36萬 男乖乖受測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所員警於111年6月3日14時51分執行勤務時,在健康三街發現一名騎乘機車之民眾(姓許,43年次)右轉未打方向燈,攔下後發現許民渾身酒氣,經查發現許民自109年至今已有2測酒駕紀錄(一次為拒測),起初許民表示欲拒測,經員警說明現行「酒後駕車拒測在修法後將罰金提高到18萬元,且每一次加罰18萬元且無次數上限,許民連同這次在10年內第2次拒測,罰金恐將高達36萬元」,許民聽聞後驚呼罰金好貴,只好選擇配合酒測,而酒測值達0.30mg/l;由於許嫌自109年起至今已重複酒駕再犯第3次,除依規定扣車禁駛外,將許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說明,酒駕刑責於111年3月31日起已修法,「酒駕、拒絕酒測累犯」罰則加重,拒測除了18萬元酒駕拒測單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還有扣車及扣牌照;10年內若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等累犯者,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由於連續假期酒後駕駛肇事風險較高,尤其是在傳統節慶假期,民眾返鄉聚會飲酒機率提高,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不敢掉以輕心,端午連假取締酒駕不打烊,針對轄區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均有規劃執行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強化酒駕徵兆車輛機動攔查,及易飲酒處所停車場外圍道路路檢。

第四分局長王子雄特別提醒,連假期間為保障民眾用路安全,安平警取締酒後駕車絕不手軟,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可以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或找代駕服務,以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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