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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文化局廉政專題講座 適逢新聞事件當下 宣導更事半功倍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近期臺灣發生史上最大規模的立委疑似收賄貪瀆案件,檢調號稱「兵分65路」搜索63名關係人,也引發了國人對廉政議題的關心及討論;但究竟「圖利」和「便民」兩者之間界限如何拿捏?實務上有哪些明確規範?確實是凡事須「依法行政」的每一位公務人員都非常關心的問題。

為使同仁清楚區辨「圖利」與「便民」,建立正確法律觀念與廉潔意識,在法律界限範圍內能夠勇於任事,並免於依法執行業務時意外涉入案件泥淖,文化局近日特別假臺南文化中心舉辦「簡介圖利便民與小額貪瀆」廉政專題教育訓練,由林韋旭主任秘書主持,邀請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王聖豪擔任講座。
 
林韋旭主秘表示,廉潔是公務員的核心價值,依法行政更是推動公務的首要前提,二者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差旅費、加班費、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為公務同仁較常接觸申領的小額款項,如一時思慮不周,貪圖幾千元甚至幾百元款項而受到法律的制裁,除嚴重損害機關廉潔形象,對家庭與個人亦造成莫大的傷害與影響,另外,避免與廠商有不當接觸,保持乾淨的人際關係,方能在不受外力干擾下,積極任事,贏得肯定。
 
本次講座王聖豪檢察官特別以豐富偵查經驗,以及深厚的犯罪學涵養,針對文化局相關藝文採購、街頭藝人資格申請等業務,以實際案例佐以生動的法規介紹,使同仁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vs.便民」的界線及小額貪瀆的案例都有更清楚的瞭解;透過強化同仁對從事公務違法態樣的認識,讓同仁避免誤蹈法網,而能在廉潔的公務環境下踐行市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的施政目標。
 
由於藝文採購模式與一般政府採購樣態有所差異,國內藝文界及文化行政實務界多年來一直有專門規範藝文採購的聲音;為落實《政府採購法》以及《文化基本法》有關藝文採購條文精神,文化部去(108)年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等作為配套準則,重點包括優先採用最有利標、尊重創意、藝文專業,以尊重創意及藝文專業,改善藝文採購環境,使藝文工作者參與政府採購時能獲得更合理適切待遇。

文化局指出,特殊規範不代表無規範,承辦同仁務必完整瞭解相關採購程序,方能在面臨質疑時,依法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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