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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813受災戶別忘稅捐減免權益 南區國稅局主動辦理稅單展延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為利0813暴雨受災區民眾安心整理家園,南區國稅局主動辦理稅單展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0813豪大雨造成南部部分地區重大災害,該局已針對受災損害相關租稅減免措施發布新聞稿,籲請民眾清理家園之際,別忘了稅捐減免的權益。

國稅局說明,今為讓所轄臺南市及屏東縣春日鄉災區之納稅義務人安心整理家園,主動展延繳納稅款期限至108年9月30日,詳細如下:
1、綜合所得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8年8月16日起至108年8月25日止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8年9月30日。
2、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8年8月6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止及108年8月16日起至108年8月25日止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8年9月30日。
3、營業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8年8月11日起至108年8月20日止及108年8月21日起至108年8月30日止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8年9月30日。
4、遺產及贈與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8年6月26日起至108年8月25日止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8年9月30日。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局所轄縣市未列入災區者,如因0813豪雨災害,致無法如期繳納前項所列稅款者,亦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各項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如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各分局或稽徵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于郁金攝/本報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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