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自行政院今(109)年5月6日宣布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適用範圍後,臺南市各區公所即湧入許多民眾申請案件,為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各區公所皆依黃偉哲市長指示,秉持「從簡、從寬、從速」之原則,只要民眾提出申請不得先排除,一律辦理疫情紓困收件,截至6月8日,各區公所受理案件數累計達4萬2,630件,其中已核定通過案件數為2萬7,111件,核定不通過案件數為1萬4,495件,累計核發金額3億917萬5仟元整,審核完成率達97.6%。社會局表示,若申請民眾不服區公所審核結果,可自收到核定通知書之翌日起30日內,檢具新事證向核定之區公所提出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