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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

受熱帶低氣壓及西南氣流災損 南區國稅局:主動輔導稅捐減免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造成之災害損失,稅捐稽徵機關主動輔導稅捐減免事宜。財政部表示,近日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部分地區降下豪雨造成災情,該部已責成所轄國稅及地方稅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地區之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財政部進一步提供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減免申請規定(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事項,可至該部網站災害協助專區(https://gov.tw/9eD)查詢相關資訊及點選連結線上申請各項稅捐減免;如需專人服務,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南區國稅局表示,相關重點要項參考如下:

1、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臺幣(下同)30萬元以下者,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書面審核。

2、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由國稅局書面審核。

3、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依財政部訂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2個月,分期最長得分36期。

4、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各項申請書表,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于郁金攝/圖南區國稅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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