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8月17日14時42分在國道3號北向365.4公里(臺南市關廟路段)火燒車案。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本案係1部由林姓男子(45歲、未受傷)所駕駛之自小貨車(未載運物品),行經上揭時、地因車輛機件故障,駕駛人將車輛駛至外側路肩後即起火燃燒,經通知高雄市消防局派員到場將火勢撲滅,起火原因後續由消防局鑑定。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本大隊藉此呼籲用路人,車輛平時應定期保養維護,行車上路前務必做好車輛車況檢查(油、水、煞車、輪胎、燈光等),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第八公路警察大隊提供照片)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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