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說明,臺南市政府辦理5項相關措施,包括:
1、加強市府團隊與學校橫向聯繫工作,辦理學生校外賃居場所安全教育訓練,對房東及學生賃居安全場所宣導及提供校外賃居場所諮詢平台。
2、加強大專院校周邊學生寄宿舍消防安全檢查,要求房東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依法定期維護保養。
3、進入校園進行防火宣導,提升火災避難逃生應變能力。
4、加強防縱火機制及巡邏力度,提高大專院校附近的治安環境。
5、落實公共安全稽查作業及公安申報制度,提高學生寄宿舍等場所安全性。
其次,臺南市政府隨即於5月5月進行學生宿舍聯合稽查行動,加強學生賃居場所的安全檢查,密切關注學生賃居場所消防安全、建築物公共安全及環境治安等狀況,對於未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場所,立即開單並追蹤直至場所改善合格為止,確保學生賃居場所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學生賃居場所安全,也肯定市府聯合稽查行動,強調將持續加強相關措施,確保學生安全。消防局長李明峯強調,消防安全是每個人責任,對於學生賃居場所特別是房東和學生要更加重視消防安全意識及措施,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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