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育平派出所警員黃育群,112年5月30日13時45分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在安平區健康三街見一輛機車騎士安全帽帽帶未扣,攔停盤查時該名騎士不願表明真實身分,遂通報線上警網巡佐蘇茂勝、警員林煜珽到場支援,將其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
警方說明,經調查確認,該名騎士為現年59歲、陳姓男子,原在臺北市擔任房屋仲介,以人頭佯裝購屋,僅付出10萬元訂金,就騙得房屋所有權狀、印章後辦理過戶,陳男詐欺行為,被判刑確定需服刑8年6個月。
警方表示,陳男為逃避服刑,南下臺南,過著規律生活、早睡早起、正常上下班、深夜不在外逗留,注意政府政令宣導,近期針對禮讓行人部分特別注意;遵守交通規則;笑臉迎人,不與人起爭執,在臺南市安平區過了15年。
第四分局表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則是在民國97年對陳男發布詐欺執字有期徒刑8年6個月通緝,全案調查後解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歸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照片)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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