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為提昇社會福利機構、非營利團體在職人員之社會工作專業知能與素質,南臺科技大學近期辦理招生「社會工作師學分班第6屆第2期招生」(專業課程類:社會照服G011110326);開課時間自111年3月26日至111年6月19日(週六及週日上課);開設課程包括規劃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課程,共51學分,17門科,含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每學科均為3學分,成績及格者發給學分證明書;歡迎對社會工作領域有興趣者,或欲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者,前往報名,取得專業證照。
近年來,政府針對未來社會工作者將逐漸趨向證照化,從政府機關機構(中央健保局、勞保局、衛福部、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育幼院)到非營利事業機構、私營醫療院所、學校輔導單位、監獄社工單位等,皆必須聘用社工師以提高服務品質。
儘管景氣不好,但仍有一些行業會應運而起,根據文獻, 就美國幾度蕭條與經濟大恐慌時 ,從事「社會工作人員」會有大量需求;事實上這個行業,就算是正常承平時期,在就業市場上仍有一定需求;所謂「手握專業證照,前進職場快易通」這也是快速進入「社工師」專門領域之途徑與方法!
南臺科大推廣教育自辦班主辦單位(以下簡稱主辦單位)表示,本期課程全修優惠價每學分新台幣1,750元,4科計新台幣21,000元(不含書籍費及參考資料費);單選課程每學分新台幣2,000元,本校推廣教育社會工作師學分班曾修讀4門科(含)以上舊生享9折優惠,未達15人不開班;請於開課前繳交資料或證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乙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2吋相片1張」,有關修課資格如下:
(1)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成畢業者。
(2)欲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須修學分者。
(3)對社會工作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
(4)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者。
主辦單位進一步說明,本次課程包括社會團體工作3學分(週六上午08:20~12:30)、方案設計與評估3學分(週六下午13:20~17:30)、社會統計3學分(週日上午08:20~12:30)、社會工作倫理3學分(週日下午13:20~17:30);上課地點在南臺科技大學(上課教室另行通知),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ce.rd.stust.edu.tw/tc/node/sec」或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南臺科技大學(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研究發展處(L棟3樓辦公室)」余小姐06-2533131#1510-1512;課程洽詢專線「黃主任2533131#8328,0939-277526
或于老師0931-917515」;電子郵件請寄「second5293@stust.edu.tw」;其他報名網址及相關退費規定請參閱網址「http://ce.rd.stust.edu.tw/」。
招生主辦單位表示,就注意事項及退費規定如下:
1、修讀學分班課程不具正式學籍,所修讀之學分得於學員通過本校各類入學招生甄試後,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至各科系辦理學分抵免事宜,惟仍應在校修業至少1年。
2、學分班修習學分成績及格僅發給「學分證明書」,不頒發正式學位證書。
3、修讀學分班因不具正式學籍不受理辦理緩徵、緩召。
4、退費規定:
(1)當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辦理。
(2)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3)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4)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以上如有變更或修改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南臺科技大學推廣教育自辦班網址
(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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