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

稽查運動場館飲水安全 環保局:未依照定檢最高罰10萬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鑒於國人運動風氣日益興盛,為保障市民飲水安全,臺南市環保局近來針對運動場館設置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稽查,查獲一家運動場館未依規定檢驗水質,環保局將依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自備環保杯飲水,減少購買瓶裝水,是打造低碳消費的重要工作之一,為落實低碳消費,鼓勵民眾在運動時可自備環保杯飲水,業者也應落實飲水設備自主檢測及維護,一起實現做環保愛地球的決心,也守護著自己的健康。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國內健身風潮興起,運動場館林立,館內常設有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供公眾飲用且使用人數眾多,為確保水質安全,臺南市環保局對本市22家運動場館進行稽查抽驗,查獲一家未依規定定期檢驗水質,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處分,並命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公私場所設置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每月維護並做成紀錄揭示,保存備供主管機關查驗,另每季應檢測大腸桿菌群,未依規定維護或檢驗者,依飲用水管理條例可處最高新臺幣10萬元罰鍰,為維護國人健康,確保飲用水安全,籲請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以免受罰。


中華海峽傳媒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 稽查運動場館飲水安全 環保局:未依照定檢最高罰10萬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