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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7日星期四

金門縣「商品有標示.消費最安心」宣導 保障消費權益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於本(2)月26日上午假金門縣農會穀物乾燥中心,配合金門地區慶祝109年度農民節表彰大會辦理商品標示宣導,現場發送貼有商品標示宣導標語及相關法令連結QR Code之特選標示合格宣導品,在感謝農民朋友對社會貢獻的同時,亦期能激起社會大眾對於友善消費環境的重視,學習選購有完整標示之商品,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金門縣府建設處說明,商品標示宣導,特別結合慶祝109年度農民節表彰大會活動,以提起農民朋友及鄉親們對於商品標示的重視,選購有合格標示之日常生活用品,保障自身用的安全,並促進商品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近期因武漢肺炎影響,本縣諸多活動均已停辦,唯本次農民節表彰大會活動行之有年,為免農民朋友期待落空繼續辦理,縣長與各界貴賓均特別到場祝賀,現場並有農業成果展,展示農民們辛勤耕作的各式蔬果作物以及農產加工產品。

建設處指出,在此次活動中建設處以寓教於樂的方式,教導農民朋友相關商品標示認知,向參與活動民眾宣導商品有標示,消費最安心,標示不全商品不買,才能確保買的安心,用的放心。

建設處說明,商品標示法為經濟部所訂定,並針對各類商品,訂定服飾、文具、玩具、鞋類…等11類基準,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應依法標示,杜絕不良製造商及企業經營者,在此提醒業者正視並遵守,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並藉此提醒各界公、私部門,採購開發宣導(禮、紀念、文創)品致贈民間,應要求業者依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規定標示,避免提供無完整商品標示之宣導品(文創品),以維護社會大眾用的安全。

建設處表示,此次商品標示宣導活動,除了教導農民朋友商品標示及其基準,並特別發放特製宣導單張,說明服飾、織品標示基準應標示事項,以及認識洗標圖案,其中服飾標示基準第三條規定,應行之標示事項:
1、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牙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2、尺寸或尺碼。
3、生產國別(製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4、纖維或羽絨成分。
5、洗盪處理方法。

建設處強調,消費者及各界對於了解商品標示有需求者,皆可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查詢商品標示法及相關基準,以瞭解更多詳細商品標示相關規定資訊,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elaw/lawDtlAction.do?method=browse。(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法令解釋\商工行政法規一覽表\商業法規\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法規命令),或掃描QR Code連結。

金門縣建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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