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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104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公告(含各考區)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臺北報導】104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6日、17日辦理,各考區簡章將於2月9日同步公告於全國19個考區(場)試務主辦學校網站,考生可以透過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或104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 http://web.cmgsh.tp.edu.tw/web/cap104/)結,免費下載,也可洽各考區試務主辦學校購買紙本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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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區簡章
01臺北考區簡章     01臺北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2新北考區簡章     02新北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3宜蘭考區簡章     03宜蘭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4基隆考區簡章     04基隆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5桃園考區簡章     05桃園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6竹苗考區簡章     06竹苗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7中投考區簡章     07中投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8彰化考區簡章     08彰化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09雲林考區簡章     09雲林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0嘉義考區簡章     10嘉義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1臺南考區簡章     11臺南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2屏東考區簡章     12屏東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3高雄考區簡章     13高雄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4花蓮考區簡章     14花蓮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5臺東考區簡章     15臺東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6澎湖考區簡章     16澎湖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7金門考區簡章     17金門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8馬祖考區簡章     18馬祖考區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9大陸考場簡章     19大陸考場簡章(pdf檔下載,開新視窗)(pdf檔)

104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時間表(pdf檔)
104年國中教育會考各考區主辦學校(pdf檔)


全國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會考,免收報名費。由所就讀學校於104年3月12日至14日,集體報名。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參加國中會考,收取報名費500元;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或持國外學歷、大陸學歷的學生採個別報名,於104年3月9日至11日自行上網(http://cap.ntnu.edu.tw)填報名表後,並於3月12日至14日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辦理報名;另外,考生報名後將於4月10日寄發准考證,6月5日寄發成績通知單。

國中會考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皆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中階段能力指標為命題依據,除寫作測驗考1篇作文、英語科聽力部分為3選1的選擇題型、數學科包含非選擇題型外,其他考試科目均為4選1的選擇題型。其中,英語科閱讀及聽力計分比例為80:20,數學科選擇題及非選擇題計分比例為85:15。

教育部表示,在考量試務運作順暢及減少對考生作息的影響之下,整體考試時程與103年有所不同,第一天上午考社會、數學,下午考國文、寫作測驗,第二天上午考自然、英語。其中,英語科採2階段方式進行,先考閱讀60分鐘、休息30分鐘、再考聽力25分鐘。另外,每天第一節考試說明時間自8:20開始,相較於103年提早10分鐘、考試科目之間的休息時間為40分鐘,相較於103年縮短10分鐘,請考生及家長留意。

教育部表示,將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惟考量學生之個別需求,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的考生,可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參加國中會考,若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評估身心障礙情形嚴重,無法參加或可透過適性就學輔導安置管道入學時,得不參加國中會考;104年國中會考提供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依需求提出考試服務申請,包含試題卷別、試場、輔具、作答方式等項目,並提供聽覺障礙考生可申請於免考英聽試場應試;聽覺障礙考生可以評估自身情形,選擇於一般試場、特殊試場或免考英聽試場應試。

為尊重聽障生選擇及不影響聽障生權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聽覺障礙之考生得予免試免計英語聽力; 考生申請免參加英語聽力考試者,其英語閱讀成績即為英語整體能力等級,並以英語閱讀能力表現依原本定義計算後加標示。

為維持考試公平原則,104年國中會考違反試場規則之考生,依簡章中所列《第一類:嚴重舞弊行為》、《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及《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分別以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計列等級及違規記點方式處理。教育部提醒考生應於考前熟悉試場規則,並於104年5月16日、17日參加國中教育會考時,遵守各項試場規定。

教育部強調,國中會考是學生在國中學習階段的總結性評量,由專業評量機構負責命題、組卷、閱卷與計分工作;透過參加國中會考,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可以瞭解學生的學習品質,也可讓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因此,不論是否需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104年國中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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