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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4日星期二

精進弱勢扶助 教育部推動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畫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臺北報導】為鼓勵國立大學增加招收弱勢學生,並引導國立及私立大學建立完善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教育部自104學年度起推動「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畫」,計畫申請期限至104年4月30日止。

教育部表示,這項計畫與以往弱勢扶助機制不同處在於,過去係針對弱勢學生提供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計畫及就學貸款等經濟面之扶助,本計畫擴大到弱勢學生入學機會與學習輔導之措施,以全方位扶助弱勢學生就學,104年編列新臺幣1.9億元預算推動本計畫。

為擴大弱勢學生進入國立大學就讀之機會,對於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之增加比率及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每校最多補助600萬元;另對於私立大學建立弱勢學 生學習輔導者,每校最多補助500萬元。學習輔導機制係提供弱勢學生就學輔導機制、職涯規劃、自主學習、課業輔導、學生實習機會、就業輔導及社會回饋與服 務等,同時,也鼓勵學校能建立長期性助學專款提撥或基金募款機制(含企業募款、產學合作等方式)等,以穩定提供弱勢學生在學資源挹注之基礎。

教育部期望透過這項計畫,增加弱勢學生進入國立大學就讀之比率,另透過協助大學建立完整學習輔導機制,協助學生就學,透過經濟扶助、招生及就學輔導等各種面項,全方位提供弱勢學生多元豐富機會實踐自我、回饋社會,真正落實高等教育對弱勢學生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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