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祝質疑,誠新集團從一開始申請漁電共生,究竟有沒有真正打算養魚?如果以「漁電共生」取得相關許可,最後卻沒有落實養殖,魚塭反而遭回填、堆置大量光電板,甚至現場還有掩埋營建廢棄物情形,「這根本是把臺南市政府當塑膠」。
林燕祝指出,如果現場實際使用與原核准計畫不符,農業局就應逐場重新查核;涉及土地使用,主管機關應釐清是否違反相關管制規定;涉及營建廢棄物,環保局更應追查來源、數量及流向,消防單位也應釐清接連起火原因,不能火滅了,所有問題就跟著結案。
林燕祝痛批,魚沒有好好養、廠商拿不到錢、養殖戶拿不到租金,如今又接連發生火警,若再透過事業轉讓,把問題及責任留給別人,「這種行為比詐騙集團更惡劣」!
林燕祝要求市府跨局處清查誠新集團在臺南相關漁電共生場址,釐清是否實際養殖、魚塭有無違規回填、光電板堆置是否合法、是否涉及營建廢棄物掩埋,及消防安全等問題;對於已轉讓事業,也應追查原有債務、租金及相關責任由誰承擔。
林燕祝強調,「漁電共生不能只剩下電、不見魚」!2天2場火警已經敲響警鐘,市府應公布完整清查結果,給養殖戶、廠商及臺南市民一個交代,「難道真的要等到第3場火警發生,才願意全面徹查」?(臺南市議會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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