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春節檢疫措施採醫事機構至檢疫場所採檢為原則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應春節檢疫措施專案將於下週二(110年12月14日)上路,預期將湧現返鄉人潮,12月14日至明(111)年2月14日期間自國外返臺入境之旅客,於居家檢疫(含 7+7、10+4、14+0、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期間及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防疫旅宿、集中檢疫所)需執行公費COVID-19核酸檢驗。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為減少檢疫民眾外出風險,春節檢疫措施採檢專案之執行,由衛生局以安排醫事機構至檢疫場所(防疫旅宿、集中檢疫所)採檢為原則,檢疫場所民眾外出採檢為例外,適用此專案之醫事機構需配合衛生局之相關採檢規劃。
      
黃偉哲市長強調,居家檢疫期間及期滿前核酸檢驗,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也籲請入境居家檢疫民眾務必配合上述規範及相關檢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于郁金攝)


中華鱻傳媒 春節檢疫措施採醫事機構至檢疫場所採檢為原則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