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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臺南養豬基金到位 請6/15前向區所提正式申請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經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積極爭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核定110年「臺南市輔導養豬場轉型升級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計畫」。市長黃偉哲表示,補助經費將用於補助養豬畜舍改建、污染防治設備強化、自動化省工設備購置等方面,全面提升養豬產業,雖然134場養豬業者已於今年3月提出簡易需求,但仍必須於6月15日前向轄區公所提出正式申請,以免無法補助。

黃偉哲指出,臺南市為全國第4大養豬縣市,有602場養豬場,在養580,740頭占全國10.54 %;為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養豬產業升級,農委會針對「輔導養豬場現代化轉型升級」,依據「擴大養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補助原則核定相關計畫。

農業局長謝耀清表示,農委會核定的計畫主要補助項目:
(1)養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豬舍或更新相關設施,包括高床豬舍、密閉式豬舍或密閉式高床豬舍、污染防治及廢水處理設施。
(2)養豬場設置異地批次豬舍或更新相關設施,包括整場改建為肉豬場等場域的設施。
(3)自動化省工設備購置,包括豬舍斃死豬省工搬運機等9項設備。

謝耀清進一步表示,補助可以提升養豬場飼養效率及污染防治成效,單一養豬場依飼養規模,最多可以補助到1千萬元;農委會另外提供參與豬舍改建更新或新式設施(備)導入的養豬場,可獲得最多3年的專案農貸免息補貼,降低資金負擔,鼓勵大家儘量申請。

農業局提醒:今年3月向轄區公所提出簡易需求的134場養豬場,為了要精準協助養豬產業升級,這些養豬場務必於6月15日前再向轄區公所提出正式申請及備妥文件,以利農委會、輔導團隊(工研院、農科院、中央畜產會)、農業局及區公所後續有完整資料予以輔導,若養豬場沒有提出正式申請,後續將無法審查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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