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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今年房屋稅繳納至5/31 申請展延只適隔離治療或檢疫者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疫情升溫,日前財政部雖定案將綜所稅、營所稅申報期間延長至6月30日止,惟5月開徵的房屋稅,仍維持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請民眾多加利用多元繳納管道如期繳納。

臺南市政府財稅局表示,本年度房屋稅開徵之繳納期限仍維持至5月31日截止,主要係考量房屋稅採發單課徵,民眾無需辦理申報,只需繳納稅款便完成納稅義務,鑑於目前繳納管道多元且便利,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該局更藉此呼籲,民眾可在家利用信用卡、行動支付(如台灣行動支付、LINE Pay Money、嗶嗶繳、ezPay簡單付、悠遊付及橘子支付等)或轉帳方式繳納。為讓民眾體驗e化繳稅之便利性,鼓勵民眾繳稅免出門,該局特舉辦「稅金在家繳,好禮獎不完」抽獎活動,凡於繳納期限內使用遠端行動支付、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等方式,繳納臺南市110年期房屋稅,即可參加抽獎。

財稅局進一步指出,如房屋稅法定繳納期間因肺炎疫情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集中)隔離或居家(集中)檢疫者,可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6月30日,若6月30日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則自治療結束次日起展延20日。

財稅局再次強調:房屋稅申請展延繳納只適用接受隔離治療或檢疫者,並非全面性展延繳納期限,請民眾記得於5月31日前繳納房屋稅。(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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