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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影/執勤新力器 安全再升級 臺南員警執勤安全再添保障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應鐵路警察遭殺害案,臺南市長黃偉哲為關懷員警保障執勤安全,指示再添購員警執勤安全防護裝備,為員警增添「執勤新力器」確保員警執勤安全全面升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本局立即召開技術教官、助教及外勤同仁研議並實境演練,對於現行合法可利用之防護型裝備,進行評估後,選定防割戰術手套(可防止手掌、手臂被刀割傷)、保護約束帶(能瞬間制伏持刀對象)、大型防護型噴霧器(俗稱辣椒水噴霧器,可一對多人同時攻擊,讓歹徒瞬間失去反抗能力)等3項組合,形成「執勤新力器 安全再升級」全面防護裝備。
執勤新力器 安全再升級 臺南員警執勤安全再添保障
https://youtu.be/721bE0FNKzk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本次新添購之防護型裝備組(防割戰術手套、保護約束帶、大型防護型噴霧器)於員警執勤時,不管遭遇任何狀況及對象(例如歹徒持刀、酒瓶及各種利器)都能利用防割戰術手套,配合警棍先行牽制或擊落歹徒手中凶器,再展開保護約束帶,立即捕獲歹徒,另對於打群架事件,單警到達現場,未獲支援情況下,即能利用大型防護型噴霧器,對現場進行全面驅散或控制,大大增加員警執勤安全能力,相關裝備如下:
(1)第1種力器,就是現場員警手中的「大型防護型噴霧器」,可一對多人同時攻擊,讓歹徒瞬間失去反抗能力的保命裝備。
(2)第2種力器,穿在員警手上的「防割戰術手套」,可防止手掌、手臂被刀割傷。
(3)第3種力器「保護約束帶」,能瞬間制伏持刀歹徒,讓歹徒失去反抗能力。

現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安排執勤狀況演練,主題「員警利用所添購之防護型裝備,處置公共場所酒醉暴力攻擊事件」,演練對於公共場所酒醉鬧事暴力攻擊處置;該演練法令依據:刑法第277條、刑事訴訟法第88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2、87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20條、警械使用條例第3條第3款、第4條第1項第6款、第5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于郁金攝/部分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以下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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