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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星期六

守護兒少權益 金大顏郁芳分享兒少權益重要性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於109年4月25日(六)在本縣社會福利館舉辦兒童權利公約專場活動,分享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中的權利,並邀請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顏郁芳國際長授課,以互動方式和民眾分享兒少權益的重要性。

《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縮寫為CRC)於1989年聯合國第44/25號決議通過,並在1990年正式生效,正式肯認兒童作為權利主體,給予特別的保護,臺灣並於2014年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兒童權利公約納入國法化。

社會處董燊處長致詞表示,兒童的基本人權總較容易受到忽視,甚至侵犯,因為兒童身心尚未發展成熟,對此,兒童權利公約(CRC)向兒童承諾免於暴力、免於歧視與鼓勵參與的成長環境,並使每一位兒童皆有機會發展潛能,以爲將來的成年生活預作準備,所有關於兒童之事務,皆應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兒童生命、生存與發展權皆受到保障,關於兒童的事務兒童皆有權參與,並享有CRC所示的權利,不受到任何歧視,邀請本縣縣民共同努力,一起守護兒童權利。(金門縣政府提供相片/董燊處長主持兒童權利公約專題由金大顏郁芳國際長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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