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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無視酒後不得駕駛 金門金城發生酒駕撞民宅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警察局金城分局於109年4月28日1時37分接獲報案,於本縣金城鎮珠浦東路4巷31號前(縣商會旁)發生交通事故,分局警備隊接獲通報前往處理時發現自小客車吳姓駕駛人與同車乘客等4人飲酒後,無視酒後不得駕駛車輛之法令,仍駕駛自小客車返家,途經上述地點時,因不勝酒力及駕駛不當,不慎撞擊民宅圍牆後翻覆,駕駛及同車友人均受輕傷送醫,吳姓駕駛當場酒精呼氣測試值為0.59MG/L,顯已無法安全駕駛,吳嫌因傷就醫訊後依法函請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分局長李益杰呼籲,酒後駕車影響您我的用路安全,喝酒請選擇安全回家的方式如酒後代駕、計程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請家人朋友接送,也請民眾提醒身邊朋友酒後勿駕車,多一份關心,少一份遺憾;警方亦針對易發生酒駕違規路段及肇事熱點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警民合作」共同維護交通安全。(照片由金門縣政府警察局金城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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