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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超速78公里被開罰8千元 金湖警:移動式測速照相出沒 民眾勿超速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除固定式測速照相外,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另外於轄區內加強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取締超速行駛,警方提醒用路人,應注意行車安全,勿超速行駛。

金湖分局表示,警方分析轄內易肇事路段,目前已規劃伯玉路、環島南路、環島東路、黃海路及市港路等重要路段,運用手持式或移動式測速設備,並依規定在測速路段前方設置警告標誌,提醒駕駛行車時應多加注意,促使用路人不要超速行駛。
     
分局長黃維章表示,日前於伯玉路三段取締1件時速148公里自小客車,該路段限速70公里,該部車輛已嚴重超速78公里,須處以新台幣8,000元罰鍰、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所以不僅險象環生也大傷荷包;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嚴重程度,往往與行車速度有很大的關係,當行車速度越快,遇到緊急狀況時反應時間越短,煞車距離也越長,自然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希望藉由嚴格取締超速行駛,來提醒民眾注意路況,維護大眾安全。(照片由金門縣政府警察局金湖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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