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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新營警3/11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酒後駕車危害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為遏阻酒後駕車行為,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仍於109年3月11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該日專案勤務時段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執行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警方說明,惟「防疫期間」,為避免民眾及員警遭受感染之風險,該分局採行作為如下:
1、依內政部警政署規定,暫停酒精檢知器使用。
2、執勤員警一律佩戴口罩及乳膠手套,並攜帶隨身型乾式洗手液,做好自我保護措施;另市警局也配發護目鏡,供執勤員警防護使用。
3、員警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攔查駕駛人後,應保持一定距離,觀察過濾駕駛人之行為及有無酒氣、酒容,對於疑似飲酒者,方才要求駕駛人下車進行酒精濃度檢測,檢測時特別提醒受測者對酒測器之吹嘴吹氣,不要有倒吸行為。
4、使用過後之酒測器予以適當消毒後,才提供下一位駕駛人使用,確保民眾安全,使用後之吹嘴,也應用塑膠袋包覆後卸除妥善處理。

警方表示,分局將會針對惡性交通違規及酒後駕車採取高度安全嚴格執法取締作為,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照片由新營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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