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

交通規則應遵守 硬闖號誌肇事多 闖紅燈事故斑點大執法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本(7)月份迄今,臺南北區小東路、玉井區臺84線平面道路、歸仁區臺39線及安南區北安路巷口,先後發生行人或駕駛人疑似闖紅燈而不幸發生憾事的交通事故,造成4名中(老)年人送醫不治。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統計今(108)年迄今發生之死亡車禍,因「違反號誌管制」已造成15件A1事故(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占各項肇因比率16%,其中闖紅燈13件、違反箭頭綠燈指示2件;甚至另有4名駕駛人在號誌黃燈通過路口之際,造成死亡車禍,遭警方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移送法辦;此外,上半年因違反號誌而肇事者,造成近2,400人(每日約13人)受傷!

其實,汽機車倘若使用不慎,極可能成為過失致人於死的犯罪工具;尤其路(缺)口如虎口,駕駛人勿有「綠燈衝刺、黃燈搶過、紅燈硬闖」的習慣或念頭!因為種種血淋淋的事故影像畫面顯示,這3秒鐘的動機與駕駛行為,恐怕會是下0.1秒致命與否的關鍵!

交通警察大隊長翁誌宏強調,「紅燈停、綠燈行」是小孩們也能朗朗上口的交安短語,然而部分用路人知易行難,造成不少的突發狀況;因此貼心叮嚀駕駛人,面對紅綠燈各燈號顏色的安全駕駛習慣,縱然遇到三寶,也要有防禦駕駛觀念,成功通過路口後,再檢附行車紀錄影像舉報違規;避免因事故而無辜捲入刑、民事官司:
1、綠燈時勿搶快,慎防竄出之人車或動物;遇有多時相箭頭綠燈時,一定要等到行車方向的燈號亮起再起步。
2、黃燈時,意謂著即將亮起紅燈,駕駛人若還沒有通過停止線,應做煞停動作!若已在路口內,更要環顧左右並謹慎通過。
3、紅燈時絕對不是參考用!部分駕駛人自認反應快、車輛性能佳,見橫向道路沒有車或前方綠燈還沒亮起(號誌全紅),便強行通過,然而一次的錯估情勢,可能遺憾終身。

警察局表示,為了加強民眾對大臺南各地大小路口紅綠燈的遵行,讓人車能夠安心又安全地通過路口,已透過交通事故斑點圖分析熱時、熱區,規劃「闖紅燈事故斑點大執法行動」;請市民朋友們,一定要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通過路口謹慎慢行」,「綠燈不衝、黃燈不搶、紅燈不闖」,畢竟逞幾分鐘之快,可能傷了荷包、誤了大家。



中華海峽兩岸傳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規則應遵守 硬闖號誌肇事多 闖紅燈事故斑點大執法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