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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4日星期一

拒絕恐怖伴侶 如何守護美好愛情 婦幼隊提供民眾參考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警婦幼警察隊為因應農曆新年將至,家人們團聚時間增多,產生摩擦的機會也變多,夫妻間常因過年社交、聚會需求多,衍生金錢問題而引起口角甚至肢體衝突,就連情侶間也容易因外出旅遊彼此生活習慣的差異、和異性間爭風吃醋等問題爆發衝突;婦幼隊依據以往的案例分析,歸納出「恐怖伴侶」大致上具有的一些特性,提供民眾辨識與參考。

警婦幼警察隊指出,透過觀察對方言行及雙方交往互動,若對方有下列情形,建議保持距離,並注意自身安全:
1、緊迫盯人,隨時掌控對方行蹤,過分干預,佔有或控制慾強,包括查看通訊軟體對話訊息或手機通話紀錄。
2、習慣性斥責對方或常以輕蔑的態度看待人事物。
3、有酗酒、吸毒習慣或經常有暴力行為或言語。
4、有自殘習慣或紀錄或以自殺威脅、恐嚇、以死相逼。
5、情緒反覆無常或容易失控、暴怒。
6、對方提到前任情人的離去,情緒忿忿不平。
7、猜忌、疑心病重,甚至會禁止與其他第三者的任何接觸。
 
若發現伴侶有上述情形,警方呼籲民眾應主動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或110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再由社工及警方提供聲請保護令等相關安全維護作為。另外,若要聲請保護令,聲請款項建議包括命對方遠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並特別提醒民眾在報案或法院核發保護令後,應有以下自我保護措施,才能讓保護令發揮最大功效:
1、不接觸:勿與對方單獨接觸,如有必要須會面,選擇明亮人多的地方,並找親人、朋友陪同前往,避免讓自己處於危險情境。
2、不聯繫:斷絕與對方金錢來往,不接受對方示好物品,勿以同情心理持續與對方聯繫,避免讓對方存有機會要求見面。
3、不激怒:談話時避免挑釁、辱罵的言語激怒對方,觀察對方行為舉止,如發現對方情緒高漲或有異常神情時,立刻求助,並伺機離開現場。
4、親友保護:告訴自己及對方的親人、朋友等目前感情窘境,請求幫忙勸說開導或協助留意,以免對方發生傷人或自殘行為。

警方特別教導民眾5招「安全的分手」,包括:
1、愼選分手的時間和地點。
2、告訴他人要談分手的「人、事、時、地」等資訊,或請人陪同。
3、分手談判時,千萬不要以言語或行動激怒對方等。
4、分手後應避免再有聯繫或牽扯。
5、如果對方在分手後還持續有騷擾或傷害的行為,應立刻向警方報案,由警方依法介入處理。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代理隊長杜淑錚表示,臺灣是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事保護令的國家,歷經多次修法並與時俱進,105年也增列「恐怖情人條款」,擴大保護範圍,呼籲社會大眾要正視暴力,向外求救,遇到家庭暴力或恐怖情人的問題,可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全國保護專線113諮詢救援資源,以保護人身安全。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愈早介入處置,愈能有效終止暴力的傷害,因此,呼籲民眾在第一次受暴就勇敢報案尋求協助,才能降低被害危機。(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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