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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

廈門船舶走私未稅香菇468公斤 海巡署再祭鐵腕沒入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針對103年11月12日金門海巡隊與金門查緝隊共同查獲「無船名」走私未稅香菇案件,彭姓船長等2人涉案人員服刑期滿,該等人員在金門與廈門紅十字會雙方見證下,海上移交陸方後,完成驅離出境,走私船舶於3月26日業由海洋巡防總局依法實施沒入處分。

103年11月12日金門海巡隊與金門查緝隊於金門縣金沙鎮雞鳴山2.4浬海域,共同查獲彭姓船長等2人駕駛「無船名」舢舨走私未稅香菇468公斤案,全案經福建省金門地方法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罪名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廈門翔安區彭厝人之彭姓船長等2人,於服刑期滿,依據金門協議由金門紅十字會協助移交及後續驅離出境事宜。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於3月26日將涉案「無船名」舢舨沒入,依法受處分人若30日內未提起訴願,船舶將移交金門縣政府為後續處置。

肇因大陸海關對臺小額貿易加強控管後,原金門小三通貨運喪失合法中轉優勢,金廈不肖業者海上小額走私不法行為可能復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為彰顯海巡機關取締海上不法走私行為與決心,再祭出鐵腕沒入走私船舶,藉以警告私梟,以身試法終將身繫囹圄,勿心存僥倖,得不償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呼籲,民眾如有發現陸船越界或其他違法行為,可撥打118報案專線,海巡隊將立即處理,將從事海上犯罪之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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