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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影音新聞)廢油回收看證件 用油安全有保障

魏國彥署長在新北市詢問廢食用油回收業者運作的情形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為加強廢食用油合法回收,環保署規劃以訪查宣導、複查輔導及稽查取締三階段方式,請各縣市環保局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油交付清潔隊或清除機構,並積極輔導 小蜜蜂合法化。自104年1月1日起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均應攜帶「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同步要求合格回收業者上網申報收受的廢食用油來源、 數量及流向以杜絕非法流入食品工廠,為國人健康嚴格把關。

業者回收廢食用油
環保署於103年10月30日函頒「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合法化推動計畫」,請各縣市環保局儘速輔導轄內小蜜蜂取得合法資格,並於103年 12月15日由全國各環保局同步受理及核發申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全國共舉辦28場次說明會,參加人數超過1千5百人,截至103年12月31日 止,全國已核發444張人員工作證、345張車輛工作證。為利民眾辨識合格廢食油回收業者,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等資料,並於照片 處加蓋核發環保局之鋼印及工作證上之浮水印、快速回應碼(Quick Response Code, QR Code)等防偽功能,民眾亦可透過智慧型手機掃描QR Code查詢回收廢食用油工作證資料。

環保署表示,如將廢食用油交由無證業者非法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對於未取得合格身分之回收商仍在收受廢食用油,將移送法辦,或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訪查北市廢食用油憑證回收現況

台北市廢油回收業者展示證件
魏國彥署長觀察廢食用油回收裝備

年節郵購食品要注意,業者應充分揭露商品資訊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年節將至,民眾外帶年菜或網購應節食品,已漸成趨勢,為保障民眾郵購買賣食品或餐飲服務之權益,衛生福利部已於103年9月5日發布「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 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 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直接檢視食品或餐飲服務,而與業者進行買賣即為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前述業者於契約中應主動揭露企業經營者資訊、商品資訊、付款方式、商品交付地、日期及交付方式等相關資訊,並負廣告真實之義務,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倘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可於收受商品7日內行使解約權;透過本契約之制定,期使食品郵購買賣市場資訊透明化,並維護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透過郵購買賣選購年菜或應節食品時,應先瞭解型錄內容、契約條款以及自身權益後再選購,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及避免消費爭議;收到 商品時,應從速檢視,以避免消費糾紛發生,讓新春年節消費開心有保障,如有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 生局洽詢。

 檔案下載

職災就醫可自印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保局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可逕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如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可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之膳食費半數等醫療權益。因此,歷年來勞保局均按年度於每年底將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寄送投保單位備用,投保單位於書單用罄時,得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核發。

現在,勞保局在便民及節能的考量下簡化程序,自104年起,符合職業災害規定者得自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並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即可持往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使用,勞保局不再按年度寄發。

為方便下載及使用便利性,勞保局同時修正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格式,除將醫療書單整併為單頁上、下聯外,並取消書單限用年度之規定。

職災醫療書單係提供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就醫時使用,投保單位填發書單前可先詳閱書單背面使用說明,以減少誤用情事。

勞工如發生普通傷病需就醫治療,仍應以健保身分就醫。相關表單下載路徑: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li.gov.tw/)首頁/勞工保險/書表及範例/給付業務所需表格。

104.1.1日起農民憑身分證條碼 購用農機用油免持憑單

【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簡政便民,推動農業資訊化作業,建置「農機用油資訊系統」於各縣市完成測試,並與各加油站合作,自10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動,農民只要持身分證及農機使用證,就可以在全國各地加油站購買減免5%營業稅的農機用油,取代以往須持農機免稅油憑單加油,且也不用每年奔波往返公所換領免稅油憑單,農民購買農機用油將更為輕鬆及方便。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中華格薩爾文教協會弘法寺在斯里蘭卡、馬來西亞舉行「南亞海嘯超拔大煙供」法會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馬來西亞吉隆坡報導】中華格薩爾文教協會弘法寺普陀講堂台北明德道場於103年12月24日至104年元月1日,由仁波切『煙供傳承轉世佛爺 圖登 朋措嘉措 仁波切 主法』率領僧眾及信徒等74人,前往斯里蘭卡(5天)、馬來西亞(4天)舉行「南亞海嘯超拔大煙供」,由馬來西亞前內政部長陳財和拿督斯里(按:斯里即「首席」之意)、拿督葉紹全、秘書王麗萍及台北品辰、上置國際旅行社江進德全程陪同接待,歷經9天的長途跋涉,煙供法會圓滿順利。

弘法寺指出,證法,即印證佛法,學佛法必需實證,因佛法是實用的,要有修,有證,要了生,才能脫死!

金剛上師所傳之煙供法,可上供諸佛菩薩,下施六道眾生,此為圓滿修法!

金剛上師說普陀講堂的特色「在家人當出家人修,凡夫當菩薩行!」

youtu連結:
1.恭請尊貴的上師 朋措.嘉措 仁波切主壇、假斯里蘭卡為南亞海嘯十週年、罹難的眾生、煙供超拔法會:
http://youtu.be/cFF0gymC25A

2.馬來西亞怡保市韓江義山煙供法會 :
http://youtu.be/ol4WsmcZBPc

普陀講堂明德道場位於台北市北投區建民路150巷4號1樓
連絡電話:(02)2821-4057
共修時間:每週一晚上19:30
上課時間:每週四晚上19:30

中華格薩爾文教協會弘法寺 部落格:
http://sdt112.stardigital.com.tw/index.phtml

http://blog.xuite.net/abbott.chen/tw






中油:國內汽、柴油價格明(5)日起各調降0.7元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中油公司依浮動油價機制計算,自1月5日凌晨零時起,調降各式汽、柴油價格每公升各0.7元,調整後的參考零售價格分別為92無鉛汽油每公升24.3元、95無鉛汽油每公升25.8元、98無鉛汽油每公升27.8元、超級柴油每公升22.3元,各式汽、柴油價格均創下5年半來的新低價位。

中油公司指出,受到中國經濟持續放緩及美國可能鬆綁原油出口禁令等消息的影響下,上週國際原油價格仍持續走跌,本週調價指標7D3B週均價為每桶54.50美元,較前週57.72美元,下跌3.22美元,新台幣兌美元匯率貶值0.014元,國內油價依公式計算跌幅為4.43%,汽、柴油每公升各調降0.7元,各式汽、柴油參考零售價格調幅及調整金額如附表,但實際零售價格仍應以各營業點公告為準。

中油公司強調,國內油價每週隨國際油價變動調整,有漲有跌,調幅大小完全取決於油價公式的計算結果,絕無「漲多跌少」或「只漲不跌」情事。另外,儘管國內汽柴油價格持續維持亞鄰競爭國低價,但由於國內所需的油源幾乎全從國外進口,來之不易,因此籲請消費者在享受國內低油價的同時,應體認全球油源蘊藏量有限,珍惜資源、節約用油,共同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

附件檔案:
1040105油價調整表71Kpdf2015/01/041040105油價調整表

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 開始考試網路報名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檢定考試)將於104年3月8日(星期日)舉行,自104年1月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04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3時止,開放網路報名,請應考人至檢定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完成登錄報名,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整,如報考者為低收入戶,免收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者,減免報名費十分之三,即需繳交新臺幣700元。

惟需檢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並簽署補助證明;繳費及郵寄報名表件時間自104年1月3日(星期六)至104年1月12日(星期一),請應考人將報名表件(含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表影本)寄至檢定考試試務行政組(地址:106-99臺北郵政44-58信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04年度檢定考試試務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試務單位特別提醒應考人,應於104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完成網路報名。

為避免應考人上傳不符規格的照片,應考人點選「線上報名作業確定完成不再進行修改」後,無法立即列印報名相關表件,待照片審核通過後,始可列印報名表件。開放列印時間自104年1月3日(星期六)至104年1月10日(星期六):

一、 於當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上傳資料,且已按下「線上報名作業確定完成不再進行修改」的應考人,可於隔天上午8時起列印報名資料等相關表件。
二、 於當日下午6時至隔天上午8時上傳資料,且已按下「線上報名作業確定完成不再進行修改」的應考人,可於隔天下午2時起列印報名資料等相關表件。

應考人完成列印報名相關表件後,請持報名費繳費單於104年1月12日(星期一)前完成繳費,將報名費繳費單收據或交易明細表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再將報名表件郵寄至「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試務行政組收」。繳費方式如下:
一、 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各分行(營業時間內)辦理臨櫃繳款。
二、 至各銀行(營業時間內)填寫「跨行匯款單」辦理繳費(解款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代號:8220185,收款人戶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406專戶)。
三、 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營業時間內)繳款。
四、 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碼:822)。
104年度檢定考試簡章及考試常見的問題與回應(Q&A),已於103年12月12日公告於檢定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歡迎應考人多加利用查閱相關訊息。

此外,應考人若有報名方面相關疑問,可至檢定考試網站「意見信箱」反映,或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撥打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洽詢。

「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使用注意事項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國人近視比例偏高,不少人曾聽說過「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又俗稱OK Lens)可用以矯正視力,讓不少人趨之若鶩,究竟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是藉由什麼原理?來達到所謂的矯正視力,效果有這麼好嗎?而在配戴上是不是有特別的注意事項、是不是只要有近視的情況下,都能使用呢?以下是食品藥物管理署將為您解答。

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的設計原理,是利用鏡片後表面的弧度(posterior curve)提供眼角膜塑形的功能,讓患者在睡眠時戴上鏡片,利用角膜本身的彈性,並給予輕微的擠壓,壓平角膜中心以降低聚焦能力,當角膜被適當的壓平,眼睛可以正確的聚焦並得到暫時矯正近視;隔天醒來後取下鏡片,角膜仍可在大部分的白天時間維持被改變後的形狀。

為了維持角膜塑型的效果,必需在每晚睡眠時,按醫師處方的時間持續配戴,否則近視將會回復到治療前的度數。如未依規定使用,可能會導致視力的波動或改變,甚至影響日常活動(例如夜間駕駛)。

食藥署表示,並不是所有近視的人都適用這項產品,在配戴時首先要注意,應該依照衛生福利部核准之產品中文仿單(使用說明書)規範之適用年齡、適用對象(需要由眼科醫師考量近視度數,是否於仿單刊載之適用範圍內,以及確認無眼部發炎、乾眼症等眼科疾病),並經受過訓練之眼科醫師驗配才可使用。而且使用者應該確實閱讀原廠的使用說明,並遵照指示使用、清潔產品,以確保使用之安全及效能無虞。

此外,亦需由眼科醫師定期追蹤,才能完整評估使用之效果、維護使用者的安全性, 假如患者在配戴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後感到眼睛不適、過度流淚、視力改變、視力受損、紅眼症、或其他眼睛的問題,必須立刻取下鏡片,並馬上與眼科醫師聯絡,確保使用之安全。

食藥署表示,若想查詢衛生福利部核准上市的角膜塑型夜戴型隱形眼鏡產品資料,歡迎民眾到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首頁網址:http://www.fda.gov.tw ,點選「醫療器材」業務專區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

食藥署指出,若因使用時發生疑似不良反應時,請立即通報至衛生福利部建置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址:http://medwatch.fda.gov.tw/adr-med/。 

辨明標示資訊 聰明選購年節食品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您常假期或下班後與親朋好友聚餐,外食的機會自然就增加,因此,飲食的衛生安全也相對變得更重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食品時,一定要辨明食品資訊,才能聰明消費,保障自己的飲食安全。

一、檢視外觀辨明來源:
1.產品來源要清楚,優先選購完整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要挑選乾爽、清潔才合宜。
2.醃漬、乾貨、水產品,應選擇接近食物原色食品,不宜挑選色澤鮮豔或太潔白。
二、聰明閱讀產品標示:
1.標示完整的包裝食品,要注意包裝上的品名、內容物及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廠商資訊等標示資訊,可提供您最前線的飲食保障。
2.具公司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售業者所販售之散裝食品,要注意品名、原產地及牛肉原料原產地資訊。
三、食品特性正確保存:
1.食品經拆封後,應儘速食用完畢,依照產品包裝建議的保存方式,或依食品本身特性,選擇適當保存溫度及方式。
2.豆製品及生麵製品等應購買有經冷藏或冷凍保存販售的產品,真空包裝黃豆製品非供即食食品者,食用前,應充分加熱。
3.常溫保存應置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或冷藏食品中心溫度,應在凍結點以上至7℃以下;冷凍食品中心溫度應為-18℃以下。

做個自己飲食安全的挑食族,多看一眼,保障一定會多一點,才會有個健康愉快的假期。

潮州發生酒駕翻車交通事故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屏東報導】屏東縣潮州鎮於104年1月2日22時左右,發生謝姓民眾(年約20多歲)駕駛自小客車,沿潮州鎮北向南行經光復路82號前,因不明原因失控,其車頭自撞右側路邊停止自小客車(該停車向前推撞前方另1停止自小客車),謝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撞擊後翻車,謝姓民眾事故後無大礙,謝民經警方酒測值為1.32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東縣潮州分局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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