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爾來民眾時常反映改裝車輛行駛噪音擾人不已,且部分駕駛為追求刺激及快感,一路高速行駛、拉轉油門,罔顧其他用路人安全,著實令人憤慨及無奈,有鑒於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積極蒐集相關交安資訊,透過大數據分析掌握轄內重要路(時)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規劃多點式機動攔檢勤務,全面加強蒐證、稽查,同時亦持續函發環保機關,爭取相關噪音科技執法設備,期能有效效遏止改裝車輛長年妨礙安平地區環境安寧之歪風。
跨域合作,共同執法已是當前趨勢,南市四分局警方特別會同環保局及監理所於10日夜間假安平路雙向,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採「馬上測、馬上罰」之執法措施,以收立竿見影之效。
警方表示,本次聯合稽查勤務針對車輛燈光、車身及排氣管之改裝及他類交通違規聚焦執行稽查取締,共攔查69輛汽機車、噪音檢測12件、不合格1件、一般告發19件、無照駕駛1件、號牌註銷1件、酒駕公共危險1件,另10日於華平路段執行交通違規稽查時也查獲詐欺通緝犯1名。
第四分局表示,不當改裝車體與電氣設備,車輛安全結構可能因此減弱,進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致生噪音部分,除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可處車主或駕駛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外 仍未完成改善者,還可按次處罰;此外,民眾若有蒐集到相關違規車輛噪音擾寧證據,亦可直接上傳環保署噪音車輛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主到案檢測,不合格者亦將依法開罰。
第四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警方將會持續聯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加強稽查安平區改裝噪音車輛,針對熱門區域路(時)段進行執法蒐證並移請權責機關依法裁罰,絕不容任;據統計,110年度第四分局通報召回驗車執法量能已達850件,警方在此呼籲民眾切勿存有僥倖心態,以免受罰得不償失!(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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