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安平區位處工業區往來要衝,同時區內因城市高速發展致多處建築工地建築工程正在進行中,砂石車、曳引車來往頻繁,在109年安平區內就不幸發生了2起砂石車肇事死亡案例,分析肇事原因皆是因為大型車駕駛人視覺死角所造成的傷害,為保障多數用路人交通安全,第四分局針對大型車常見的超載、超速、闖紅燈及未依規定申請路權等各項違規加強取締與宣導,本(110)年度迄今已告發各項違規共計228件,另分局交通安全宣導小組分別8月9日起加強前往建築工地向業者實施交安宣導,籲請大型車駕駛要遵守交通規則,以維地區民眾道路安全。
臺南市安平區係20公噸以上大型(砂石)貨車之禁駛區域,臺南市政府亦對於該類大型車輛之行車時間、路線多有管制,管制規定如下:中華西路以東區域:
(1)20噸以上砂石大貨車:全日禁行。
(2)聯結車:全日禁行。
(3)大貨車:尖峰時段(7-9時、17-19時)禁止通行。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載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超載10噸以下者,超載部分每噸加罰1000元,超載10至20噸,每噸加罰2000元,超載20至30噸,每噸加罰3000元,超載30噸以上,每噸加罰5000元。
第四分局交通組組長郭榮木表示,依據去年同期(暑假期間)曾發生多起因大型車交通事故,因此積極透過宣導來降低交通傷害率,並針對該多數肇因的視野死角,因車輛種類不同而有所差異,特別是大型車、砂石車、大貨車等,因駕駛者高度較高,無論肉眼或透過後視鏡都較為難以察覺到靠近車身的行人及車輛,因此就容易在視野死角的區域造成意外,為避免大型車輛駕駛因視野死角發生事故,列入重點宣導重點,並提醒立法院109年底三讀通過道交條例第18條之1修正案,主要是要求車輛需裝設視野輔助系統,若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可處汽車所有人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若裝設的視野輔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開車者,則可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並均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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