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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防疫宅家乖乖待 切勿酒駕趴趴走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統計,安南區今年上半年1至6月因酒後駕車肇事受傷事故共計44件58人,較去年同期50件63人,減少6件5人;執法方面,則共計取締酒後駕車207件,較去年同期204件,增加3件。第三分局表示,防疫期間警方執法強度並未鬆懈,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乖乖待在家,才是防疫大英雄。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駕駛機車罰鍰為1萬5000元至9萬元、汽車罰鍰3萬元至12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照,甚至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果是拒絕酒測1次可罰18萬且得累次加罰;若酒測值超過0.25 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更是觸犯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公共危險罪),是會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酒後駕車是百分百不划算,一旦肇事更是得不償失,千萬別僥倖。
    
第三分局提醒,防疫就要乖乖待在家,切勿酒後駕車趴趴走,警方執法不鬆懈,就是要保障民眾的用路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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