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掌握嫌犯影像,但在調查嫌犯使用之交通工具過程中,發現嫌犯為避免遭追查,而使用未懸掛車牌之自小客車犯案,雖嫌犯此舉增添追查難度,但警方仍不放棄,經多日清查及比對,進而掌握涉案車輛車牌號碼及犯嫌係跨縣市犯案。
經於110年7月25日由臺南市警三分局偵查隊及安中所共同派員至臺中進一步調查,確認竊嫌為陳姓男子(75年次)並通知到案說明,而陳嫌對於警方能掌握其身分亦覺驚訝,但因犯罪證據皆被掌握,也只能坦承犯行,在警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函辦。
臺南市警三分局表示,雖然在疫情期間,但警方對於治安維護工作仍不會鬆懈,對於各項不法行為,也一定追查到底,另同時也呼籲民眾對於自身財物應妥善保管,並做好防竊措施,避免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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