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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

避免「二次車禍」 警發出簡訊圖示教導避險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當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後,除了撥打110電話報案外,通常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會感到慌張,只能在事故現場等侯員警前來處理,尤其是第1次發生交通事故的民眾更是不知所措,學甲分局基於服務立場,也避免再發生「二次車禍」特別在接獲民眾交通事故的報案電話後,會在第一時間根據報案電話號碼發出簡訊,內容在告訴報案人警察已接獲報案,將派員警前往處理,請耐心等侯,員警到達前要注意安全,學甲分局關心您,並留下學甲分局的連絡電話。

學甲分局指出,另外有一張圖教導報案人如果是人「沒有受傷,車能動」的A3類交通事故,報案人可以先行遵循以下步驟,就能趨吉避凶:
(1)放置故障標誌。
(2)拍攝事故全景(含標誌、標線)。
(3)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
(4)儘速將車輛移置安全地點(如路邊)。
(5)拍攝及移置車輛注意安全。
    
學甲分局的最新做法就是當用路人在本轄發生交通事故後,分局會發出簡訊給報案人,用意在避免發生「二次車禍」,殃及其他無辜的用路人,也讓報案人知道警察已接獲報案,並儘速派員前往處理,請民眾安心等侯,主要用意在加強服務我們的市民朋友,讓市民朋友遇到交通事故時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緊張。
    
學甲警分局長翁誌宏表示:避免交通事故除了要安全駕駛也就是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外,還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小心駛得萬年船,臺語諺語也說「小心不蝕本」,就是小心做事就不會吃虧的意思,希望用路人行車平安,每次都快樂出門、平安回到家,學甲分局的簡訊都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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