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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從事刺網漁業儘速標示刺網 7/1起最高罰15萬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農委會已於110年1月14日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6月底前為法規宣導期,7月全面實施後,若漁民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告發罰款3萬元至15萬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去年11月於安平、將軍及青山等漁港召開3場宣導說明會,並對漁船漁業執照登記刺網漁業的漁民逐一寄送標示宣導單,也提供協助標示聯絡電話,供漁民諮詢標示事宜,更自今年2月起,主動聯絡實際從事刺網作業漁民,派員至停船現場逐戶一對一說明,並協助漁民進行標示;截至目前已宣導及協助標示173艘,另規劃4月份於南區、下山及北門漁港召開說明宣導會,預計於6月25日完成全部實際從事刺網作業的631艘漁船宣導及協助標示。

農業局長謝耀清指出,市府積極配合農委會漁業署推動刺網實名制政策,要求漁民以書寫、噴漆、鐫刻、綁繫標籤或其他不易脫(剝)落方式,在浮子綱兩端浮球或旗幟及間隔50公尺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並由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前往拜會漁港安檢所,提供標示宣導資料,由各安檢所協助說明及轉發給從事刺網漁業之漁船主(長),請漁民配合辦理標示,以免7月後違規受罰;另安檢單位將配合刺網實名制政策,於漁船進出港時,稽查經核准從事刺網漁業的漁業人使用的刺網漁具是否落實標示。

黃偉哲呼籲,刺網實名制標示是重要海洋政策,請從事刺網漁業的漁民配合,漁民如需協助標示,可洽區漁會或撥打06-3901469預約,市府亦會全力宣導,並依漁民需求協助標示,共同營造乾淨海洋。




中華鱻傳媒 從事刺網漁業儘速標示刺網 7/1起最高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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