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南警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警員吳明哲、吳立文,於今(16)日清晨接獲黃姓民眾向110報案,稱機車疑似失竊請警方協助!員警趕至現場並於附近加強巡邏,10分鐘內立即尋獲該輛遺失機車;黃姓民眾這才驚覺原來是自己記錯停放位置,虛驚一場,對警方效率讚賞不已,並表達感謝之意。
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車輛遺失地點附近環繞尋找,及調閱遺失處所周遭路口監視器,於短短10分鐘內,在不到200公尺處找回該車!黃姓民眾才憶起昨日有騎車出去採購物品,將機車停放在海安路、民權路口,因太過忙碌遺忘此事,所幸機車未遭竊走,對警方積極協助幫忙表示萬分謝意。
警二分局呼籲民眾,停放車輛時可以利用手機拍照功能,記錄停放地址或該處明顯標的物,避免欲使用車輛時,發生找不到車子之窘況。(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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