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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4日星期日

醫療暴力零容忍 溝通預防×危機應變能力再提升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強化醫事人員醫病溝通技巧、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同時提升醫療機構對醫療暴力事件應變處置之能力,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假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共同辦理「臺南市109年度醫療機構暴力防治教育訓練」,本市各醫院醫療暴力防治業務承辦人、醫事及相關從業人員,與衛生所人員共同參訓。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黃文正副局長、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黃順賢院長共同宣示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決心。衛生局表示,教育訓練課程邀請到寬欣心理治療所葉金源副所長、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柳營分駐所邱逢裕所長擔任授課講座。

葉金源副所長以長年專業心理師之相關工作經歷,講授「醫療暴力預防溝通技巧與受害者心理調適」課程,藉以強化醫事人員情緒管控及暴力事件之預防與應變溝通;邱逢裕所長則針對「醫療暴力危機應變處置」議題,以第一線警方觀點,提供面對非理性民眾之應對守則,期使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皆能避免自身成為刑案當事人。

衛生局於報告中特別強調,醫療暴力防治業務的重要性,解說業務整體規劃及實施重點,並宣導相關單位平時務必落實預防整備工作,如醫院急診室之安全防暴措施、暴力事件應變小組之建置、定期實施演練及教育訓練……等;若不幸面臨醫療暴力事件之發生,應按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院發生滋擾醫療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確實向警察局報案並通報衛生局,以維護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營造民眾安全就醫環境。

衛生局表示,依醫療法第24條規定,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規定者,衛生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10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係妨害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將面臨「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

衛生局指出,統計自107年起迄今,衛生局接獲本市醫療機構通報醫療暴力案件數共計57件,其中已有15件經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責,6件經衛生局裁處罰鍰,民眾千萬不可輕忽施以醫療暴力所帶來嚴重後果。

衛生局強調,層出不窮的醫療暴力事件,造成醫病關係趨於緊張對立;緊急救護過程,家屬、醫療工作人員都急,如何做到有效溝通、迅速應變,是降低醫療暴力關鍵。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全民應有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態度及共識,讓辛勤的醫事人員皆能免於醫療暴力的威脅,專心致力醫療業務的執行,才能提升病患醫療照護品質,保障民眾就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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