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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波麗士加強取締違規大型車 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有鑑於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行駛於狹小多岔且車多的市區道路,對用路人「行的安全」造成相當大影響,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生命及財產嚴重損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持續執行取締大型車專案勤務,以維護臺南市安南區市民交通安全。

警方表示,安南區經市府公告可供總重20公噸以上大型(砂石)貨車行駛之道路有臺17線(安明路段)、臺19線(安和路段)、海佃路一段至四段、公學路五段至六段、安吉路一段至三段、北安路(中華北路二段至安和路五段)及台江大道(安明路至安吉路),其餘道路均為禁行路段。南市警局亦對於該類大型車輛之行車時間、路線多有管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載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超載10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1公噸加罰新臺幣1,000元;超載逾10公噸至20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1公噸加罰新臺幣2,000元;超載逾20公噸至30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1公噸加罰新臺幣3,000元;超載逾30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1公噸加罰新臺幣5,000元。

另外,對於大型車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行駛禁行路段(未經申請於上、下班尖峰時段行駛者)等重大違規亦加強查察取締。警方表示,分局除持續要求各所、隊加強取締落實執行之外,另函請交通警察大隊支援地磅,如發現違規超載之砂石車,立即過磅舉發,以期有效嚇阻違規行為發生,守護民眾「行的權利」。

南警三分局呼籲大型車駕駛人,不論是駕駛砂石車、大貨車或預拌混泥土車等,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承載超重貨物除會損壞路面,也會影響、降低車輛操控性,影響用路人安全;另外亦提醒民眾遇有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時,務必與其保持距離,萬萬不可緊臨併行或貪圖方便超車,以策安全。


中華海峽傳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波麗士加強取締違規大型車 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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