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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替代役比照國軍醫療權益 到軍醫院就診可免費

【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為周延役男權益,將比照國軍醫療權益。內政部表示,爾後替代役役男至國軍醫院就診時,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費用,都可全額減免,且若住院,病房費用也享有優惠,讓同屬履行服役義務的替代役役男,能與國軍官兵享有相同的醫療權益。

內政部表示,已於今(108)年3月25日修正發布「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第11條之1、第12條、第12條之1條文,這次修法主要是考量替代役役男同屬履行人民服兵役之義務,相關權益自應與國軍官兵一致。

目前國軍官兵至國軍醫院就診,其健保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項目可全額減免,住院病房費用亦享有優惠,但替代役男則無這些減免優惠。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表示,內政部這次修法後,替代役役男將比照國軍官兵,如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可享有相同的免付費及優待醫療項目。

此外,以往執行公務導致燒傷的役男,補助金額僅約3萬元,由於深度燒傷必須長期復健治療方能有效改善,故這次修法,也特別增加補助復健治療的手術費、衛材費及相關費用,依嚴重程度,最高補助可達80萬元,大幅減輕受燒傷役男家庭負擔,讓役男退役後,也能安心地長期復健治療。

內政部強調,這次修法不僅照顧服役中的役男,對於退役後的醫療也一併考量,如服役時因公受傷,退役後赴國軍醫療院所治療,凡持「因公傷病退停役就醫證明卡」,醫療費用也享有補助優惠;另為簡化醫療補助核發作業,也增列電子傳輸作業方式,希望藉由強化役男權益保障及簡便的措施,讓役男能安心、家屬也放心。(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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