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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星期一

金門10個豬場檢體送驗 應變中心:均為陰性 非洲豬瘟並無擴散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由於非洲豬瘟病死豬漂流到金門,金門疫情瞬間升高!金門縣動植防疫所1月4日也針對田埔海域大陸漂流豬屍發生地點田浦E50據點,在半徑5公里範圍內豬場進行訪視及採樣。金門縣政府轉述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月5日檢驗報告指出,非洲豬瘟均為陰性,顯示並無擴散。

金門縣政府表示,由於廚餘目前是非洲豬瘟病毒可能傳播擴散的途徑之一,為鼓勵廚餘養豬戶改用飼料餵飼豬隻,縣府亦於1月4日邀集地區養豬業者進行研商,將於近期全縣禁用廚餘養豬。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月5日表示,金門12月31日於金沙鎮同浦發現之非洲豬瘟陽性漂流死豬周邊半徑5公里10個豬場(3公里內1場,3-5公里9場);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已於最短時間完成採樣(共200支豬血清),並於4日將樣品送達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已於5日以qPCR完成檢驗,非洲豬瘟均為陰性,顯示並無擴散;另全金門的豬場亦持續進行健康訪視,以防範任何可能的疫情發生。

應變中心說,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經立法院於107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修正增列第10項「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或銷燬。」,總統業於今年1月4日公布,將於6日生效;依據過去執行實務,以郵寄來台動物產品均無法符合輸入規定,其結果均是退運或是銷毀,故新法實施是讓現行措施更明確規範,且可更有效防範動物疫病透過郵寄動物產品傳入。

應變中心補充說,1月5日再次於中國大陸豬肉製品驗出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已經是第9例(福建同安封肉)及第10例(哈爾濱紅腸)陽性案例(前8個案例分別於107年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各1例、12月12日2例、12月20日、12月21日及108年1月3日各1例),該等豬肉產品經採樣後已銷毀。

應變中心進一步說明,該2案例是由農委會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於小三通水頭碼頭旅客農產品棄置箱所收集;第9例同安封肉於107年12月24日採樣,第10例哈爾濱紅腸於12月26日採樣,均於108年1月2日寄達畜衛所;樣品經畜衛所以即時聚合酵素連鎖反應等方式檢測,再經定序反應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應變中心說,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裁罰案件,自107年12月18日提高裁罰額度後至108年1月4日止,經統計全國查獲案件數,裁罰20萬元44件、3萬元72件、1萬元11件(統計數字每日更新於防檢局網站非洲豬瘟專區)。

應變中心再度提醒民眾,入境不要攜帶肉品,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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