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處長表示,輔導會在國軍志願役官兵屆臨退伍、轉銜社會階段,扮演關鍵輔導角色;榮服處前進營區辦理說明會,主要在於鼓勵「官兵長留久用」,並協助官兵全面瞭解服役期間與退役後的各項制度與保障;現行國軍薪資待遇及福利相對穩定,具備良好保障,鼓勵官兵審慎規劃軍旅生涯,安心長期投入軍中服務。
王處長進一步說明,服役滿4年以上、未滿10年志願役官士兵,即可取得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資格,退伍後可接受各榮服處6至16年不等服務與照顧;若持續服役至10年以上,則可取得榮民資格,享有政府終身服務照顧,服役滿20年以上者,並可依法請領軍職退俸,提升退役後生活保障。
榮服處表示,輔導會長期提供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在就學、就業、職業訓練等多元輔導資源,透過深入營區辦理說明會,有助於讓官兵及早掌握自身權益與可運用資源,確保未來退役後能獲得妥適服務與支持。
洪隊長表示,期盼官兵能在軍中穩健發展,累積專業與經驗,未來即使返回社會,也能善用輔導會所提供各項資源,順利完成職涯轉銜,延續專長,開創人生下一階段發展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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