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促進金門地方特色產業升級及觀光旅遊產值提升,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宣布,「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第2階段招商正式啟動!園區於民國113年底竣工,總面積達11.92公頃,包含5.66公頃產業用地、5.92公頃公共設施(含3.05公頃廣場及停車場),及2.14公頃低碳生態公園預定地,提供民眾休憩及賞景空間;園區位於金門縣環保局對面,以「生產、生活、生態」為發展核心,結合特色產業與觀光,打造產業升級新平台。
本次招商針對金屬及陶瓷產業坵塊面積進行調整,目前尚有1.58公頃產業用地可供標租,並特別開放金門縣公營或縣營事業單位參與,鼓勵在地企業進駐設廠,共同推動金門經濟發展。產業發展處表示,園區提供合法生產用地及工廠登記認證,協助業者扎根,同時串聯觀光資源,創造產業與旅遊雙贏。
金門縣政府正式於114年6月6日府產商字第11400093171號公告標租「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產業專用區(一)生產事業用地,自即日起受理第2階段申請,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6月6日上午9時起至114年6月19日下午17時止,總計標租12個坵塊,提供1.58公頃產業用地,申租廠商於受理期間應備妥申租書件以專人送達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有意申租廠商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金門縣府說明,本次招商為園區第二階段標租作業,出租對象以本園區產業用地引進之產業別為限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已進駐本園區之廠商不得重複申請參與本次標租):
(1)民國113年6月30日前加入金門縣工業會之會員。
(2)於本縣設立登記10年以上之公(私)法人機構、工(商)業者。
(3)申請人年齡在20歲以上(含)至45歲以下(含),設籍於本縣10年以上且設立稅籍登記於本縣未滿5年之青年創業者,或經本府核定符合青年創業者。
(4)入選本縣SBIR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業者,或經本府核定符合新創之業者。
(5)針對一條根業者除符合前項規定且須同時具有本縣農業試驗所「金門縣一條根產銷輔導作業要點」,最近3年連續獲本縣農業試驗所頒發一條根收購證明書者。
(6)本縣公營或縣營事業單位。
金門縣產業發展處表示,為保障上述符合資格之參與者權益,於標租手冊律定,本園區產業專用區(一)標租條件、程序、標示、價格、用途、使用限制、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及其他相關事項,分別詳載於本園區產業專用區(一)標租手冊內容,公告標租手冊及申請書表可至本府產業發展處網站(https://ed.kinmen.gov.tw/)/產博園區專區下載,歡迎符合申租資格廠商踴躍提出申請。
分類:消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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