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改善陸客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所引發交通違規與安全疑慮,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邀集監理站、警察局、產發處、消保官及觀光處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對策與具體管理措施;會中由縣府陳參議祥麟主持,並由觀光處統籌後續聯合稽查與管理作業。
會議指出,隨著觀光旅遊熱潮興起,許多來金陸客選擇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然而因對當地交通環境不熟悉,常出現併排行駛、逆向、未戴安全帽、雙載等行為,對在地居民、用路人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金門縣觀光處說明,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仍歸類為自行車,租賃服務應比照自行車租賃定型契約辦理,主動告知付款方式、租賃費率、保險內容、出租人資訊、承租條件、還車地點、方式等,及承租人或使用人騎乘自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慢車等規定;業者若有違規,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為彌補現行法規不足,縣府將儘速研擬地方自治條例,並合理化相關罰則,以提高實務執行的彈性與效率,也將爭取中央修法,明確駕駛年齡限制與責任歸屬,提升執法效能,確保中央與地方法規間具備一致性。
本次會議決議由縣府觀光處統籌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行動,第一階段將針對監理單位提供業者名單進行清查,第二階段則採隨機抽查與接獲檢舉即查原則辦理,以逐步建立常態稽查機制。
金門縣政府強調,將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旅客交通安全與消費權益宣導,包括製作宣導手冊、播放多語言宣導影片、入境時發放安全資訊等方式,提升旅客守法意識,整合各單位從源頭管理、加強宣導與實地稽查等相關方式多管齊下,致力打造友善、安全、有序觀光交通環境,兼顧旅客遊玩與在地居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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