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人民團體迄110年2月止已逾800個,鑑於團體會務承辦人往往因對於人民團體法等相關法規生疏而致會務運作不建全,影響組織推展其任務及會員權益,金門縣政府於4月17日辦理「人民團體會務運作輔導課程」,課程目的在使團體工作人員能熟悉團體運作相關程序及法規,並依法辦理會務運作,進而推展其組織任務,集結民間資源共推社會公益。
金門縣社會處表示,本次訓練課程內容包括人民團體會務、財務、選務等人民團體會務運作基礎事項,並因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及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於109年12月29日發布修正部份條文辦理法規宣導;課程邀請現任職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具備辦理人民團體業務豐富實務經驗逾20年的林弘昌社工員主講,歡迎人民團體工作夥伴一起報名參加。
社會處指出,課程參加對象及相關報名資訊如下:
(1)參加對象:本縣已立案之人民團體(協會、學會、宗親會、校友會、公會等)所屬會務人員。
(2)課程名額為110人(每團體1名為限)。
(3)報名方式:於上班日時間以傳真(082-320105)或e-mail(郵件信箱:shuchin@mail.kinmen.gov.tw)方式報名,報名表請逕自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報名表傳送後請來電確認082-318823分機62512李小姐、或61219洪先生)
(4)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4月6日(二)止(額滿提前截止)。
(5)上課時間:4月17日(六)上午8:30-16:30。
分類:社會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