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昨(2)日凌晨2時許第四分局接獲報案,安平漁港內有一膠筏失火,經同仁前往現場配合消防人員撲滅火勢,船體受損無法行駛,時值中秋佳節,分局長蔡進閲特指示組成專案小組釐清火災發生原因,警察局長詹永茂指示刑警大隊派員參與協助偵辨。
經專案小組聯繫漁港所及安平漁港安檢所人員,配合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案發時有一可疑車輛駛離,經通知陳姓(88年次)駕駛人前來說明,釐清當時與另3名陳姓(82年次)、侯姓(90年次)及吳姓(87年次)友人(合計4人),於當晚前來觀夕平台聊天並在膠筏邊人行道上施放煙火。
警方表示,本案專案小組依據相關證據,吳姓犯嫌坦承於膠筏邊施放煙火,依違反刑法失火罪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另吳姓、侯姓及陳姓等3人承認於管制區施放煙火,依違反漁港法第18條移請市府農業局裁罰。
分局長蔡進閲表示,中秋連假時節,第四分局已配合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每日進行稽查,同時農業局亦已公告安平漁港碼頭區內禁止施放煙火,否則將依漁港法第18條進行裁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不要再到觀夕平臺燃放煙火爆竹,共同維護安平碼頭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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