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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提醒您!未定檢機車可逕行告發 最重註銷牌照!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提醒您!未依規定進行機車排氣檢驗的民眾要注意了!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進行排氣檢驗,若逾期未檢驗將開罰500元,後續若經通知仍未檢驗或複驗不合格未改善,可移送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提醒車主不可心存僥倖逾期未驗。

市長黃偉哲表示,汽機車的排氣佔都會區空氣污染相當大比例,平時好好保養車輛,定期進行排氣檢驗,對大家都好,拜託鄉親一定要記住車輛定檢,大家共同維護臺南好空氣。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應於車輛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進行排氣檢驗,為替民眾健康把關,臺南市環保局已針逾期未定檢車輛進行裁處開罰500元,並通知應於限期內改善;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經通知仍未實施檢驗者,再處3,000元罰鍰,仍未改善者,就會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環保局長謝世傑提醒,即使車輛未處於使用狀態也要進行定檢,如車輛不堪使用亦請盡速辦理報廢。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今(109)年度針對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提供多元換購選擇進一步改善空污,藉此鼓勵民眾淘汰高污染機車之意願;本市除響應環保署提供老舊車輛汰舊換新加碼補助外,今年亦提供單純淘汰二行程機車或新購電動車補助,並有補助中低收入戶及4個偏鄉地區(南化區、龍崎區、左鎮區及楠西區)之方案;今(109)年補助方案,針對中低收入戶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27,000元,換購七期燃油機車可補助13,000元,新購電動機車補助17,000元;四個偏鄉地區(南化區、龍崎區、左鎮區及楠西區)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24,000元;換購七期燃油機車可補助8,000元;新購電動機車補助15,000元;一般民眾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有21,000元補助;換購七期燃油機車補助8,000元;新購電動機車補助13,000元。

環保局表示,相關訊息可上環保局二行程機車汰舊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epb3.tnepb.gov.tw/air/tneb/)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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