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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

擦亮這面「光明鏡」 南警為用路人「避車關」!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根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108年1-11月交通事故傷亡案件,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位居首位。因此,警察局除偕同市府道安團隊持續宣導、強化駕駛人「幹支道禮讓」、「行經路口減速慢行」觀念外,亦從建議交通工程設施改善方面著手。

警察局局長周幼偉有感於本市有許多無號誌路口,為提高視線死角預警作用,日前特別指示各分局清查有無需增設反射鏡,或路口反射鏡有無遭蔓藤遮住、髒污或被車子撞歪、方向錯誤等情形,並已彙整清查結果153處,函文相關單位增設或清理改善。

警方表示,為讓民眾了解路口反射鏡之功能,強化駕駛人視野行車安全,接續再請各分局號召轄區志工、民力,於本(14)日上午10時同步辦理反射鏡清潔宣導活動,希望藉此讓反射鏡發揮最大功效,喚起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能減速慢行,抬頭看一下反射鏡,察看有無來車,提高行車安全的意識。
 
警察局局長周幼偉表示,本市幅員廣闊,無號誌路口大多裝設有反射鏡,而每面反射鏡就如同一面「光明鏡」,照亮每位用路人的行車視野,但反射鏡如果遭蔓藤遮住、方向角度歪斜或鏡面髒污,勢必影響駕駛人行車視線。
 
警方呼籲並鼓勵民眾及駕駛人,發現反射鏡上述情形時,能反映相關單位立即改善,或能隨手拿起抹布、清潔液擦拭,讓「光明鏡」照亮左右來車,同時駕駛人也要養成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的習慣,察看反射鏡確認左右無來車再行通過,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一起守護你我交通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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