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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金門縣民國49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109年端節慰助金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民國49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109年端節慰助金,自即日起於本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提醒:本縣民國33年次以前出生,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領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之參戰自衛隊員榮譽國民證」、「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等條件者,自即日起可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109年6月11日下班前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妥委託書)」、「郵寄(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民國49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109年端節慰助金」等方式,逕向本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倘鄉親符合前揭條件,尚未申請者,應於109年6月11日前完成申請作業,倘未及於109年農曆端節前14日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109年秋節)起發放慰助金,敬請鄉親特別注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另本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20,000元,惟如果有於各節前死亡、戶籍遷出本縣、獲核定公費就養等情事者,縣府將撤銷其發放資格,戶籍遷出並經撤銷發放資格者須俟遷入本縣後再重新申請。(于郁金攝)

金門縣政府表示,如對本慰助金相關申請作業有所疑義,可逕洽以下聯繫窗口詢問,相關各聯繫窗口及服務電話:(資料如有調整或更新,以金門縣政府最新公告為主)
1、金門縣政府: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王志仁、莊凱倫、洪建偉、黃湘薇、洪麗姿、鄭雪明
電話:082-318823轉62130
2、金城鎮公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
陳彥蓉
電話:082-325057
3、金湖鎮公所: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
洪能碧    
電話:082-332528
4、金沙鎮公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
黃素萍    
電話:082-352150
5、金寧鄉公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
李錫正    
電話:082-325610
6、烈嶼鄉公所: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洪怡萍           
電話:082-364503
7、烏坵鄉公所:金門縣大坵鄉大坵村1號
楊雅琦         
電話:082-6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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