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09年秋節慰助金,自即日起於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提醒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之鄉親,倘於109年10月1日中秋節當日前年滿55歲,自即日起可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109年9月17日下班前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妥委託書)」、「郵寄(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金」等方式逕向本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