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根據交通部統計分析112年交通事故資料,機車未戴安全帽死傷人數達3,330人,易發生事故時段為16時至18時,頭部是人體最脆弱的部位之一,甚有交通事故雖為車輛輕微擦撞,惟造成駕駛人頭部撞擊地面而致死案例發生。
警察局提醒,在戴上精心挑選安全帽前,先參考或確認以下安全觀念,從選購、騎乘及事後將安全「戴」上:
1、購置合格及合適的安全帽:
(1)購置前確認產品有CNS 2396「商品安全標章」或「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安全帽依外型及包覆性分為「半罩式」、「半露臉式」、「露臉式」及「全面式」,建議選擇較大防護面積且具高衝擊吸收性之安全帽。
(2)選擇適合自身頭型大小與形狀帽體,配戴時不致上、下、左、右晃動,同時不要阻擋到視線,戴上後不感覺沉重或頭、肩、頸部有壓迫感情形,尤其是孩童有乘坐機車需求時,務必挑選合適安全帽。
2、騎乘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務必戴上安全帽:騎乘時務必戴上安全帽並繫上頤帶,確認與顎部緊貼且沒有鬆脫影響安全帽穩固頭部狀況。
3、停車後將安全帽置放於適當處所:停車後倘無安全帽攜帶離開需求,將安全帽牢固置放於車輛合適位置,避免掉落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若安全帽曾有遭到撞擊或摔落情形,因內部構造可能在吸收能量後損傷,即使外觀看不到明顯痕跡,也建議提早更換安全帽。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騎車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務必配戴合適安全帽,而警察局也會適時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口)加強相關交通違規稽查,除上述概略式觀念外,亦須參考其他規則(定)及安全帽說明書上的細節,千萬不要忽視安全帽重要性,安全帽配戴與否與事故發生後嚴重程度有相當關聯性,小小一頂安全帽可能在關鍵時刻提供大大保護,務必將安全帽戴上,把行車安全一併帶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照片)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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