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秋去冬來,2021年轉眼間也來到了尾聲,近日氣溫驟降,車流漸少,部分駕駛便趁深夜路廣人稀,一路拉轉油門加速,享受刺激快感,卻罔顧民眾居住安寧及用路安全,所生噪音亦侵擾平靜社區,為有效杜絕渠等不良駕駛行為。第四分局表示,除升級夜間執法設備加強取締超速違規外,亦持續強化相關執勤技巧及作為,嚴格取締噪音車輛、競駛競速(危險駕駛)等惡性違規,期能還給安平區居民寧靜的歲末時光。
據統計,第四分局自上週五(3日)起連續3日至週日(5日)止,每日20時至深夜實施專案執法,透過數據分析改裝噪音車、危險駕駛熱點路(時)段,投注專責警力嚴格稽查,業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交通違規車輛計13件,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移請環保、監理機關依權責審酌通知車主驗車計8件(本年度稽查量能累積至今已達848件),竭力打擊,嚴查嚴辦,執法決心有目共睹。
警方表示,不當改裝車體以致行駛其間產生巨響、噪音,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同時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汽車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而同法第43條亦有明文,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處汽車(含機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此外,第三方警政多元執法網絡已是當前趨勢,警方將持續配合環保局及監理所不定期、不定點利用夜間及深夜時段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的車輛,規劃大型聯合稽查專案主動攔查檢驗,除現場實施噪音檢測並依法舉發外,若於常規勤務中遇有疑似改裝噪音車輛,亦將蒐集違規事證上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1_1.asp?IdenNo=)通報,由環保單位進行檢驗開罰。(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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