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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5日星期二

南警加強違停取締 獲讚賞:幹得好!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民眾及商家對警方加強取締「併排停車」及「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違停」作法紛表認同,並以行動支持,有商家於公車招呼站牌懸掛「公車專用停車格 一般車請勿停放 以免受罰」提醒客戶不要在公車招呼站停車,並有民眾於臉書大讚警察「取締違規停車,幹得好!」

南警局說明,經統計本市9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違停熱點路段,共舉發併排停車757件、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違停1,902件,展現警方執法決心,落實違規取締,期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達到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保障市民用路安全。

交通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朋友,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違規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第2款,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若有「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及第4款「不依順行之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及併排臨時停車等」情事,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2,400元罰鍰。」,請駕駛朋友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市民行的安全,切勿貪圖一時方便併排停車,而遭警方取締受罰,造成荷包失血而得不償失。(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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