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南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巡佐徐鴻文與警員林任縈等2員於110年10月21日12時許在東區生產路處理邱姓犯嫌所發生之交通事故,警方於現場處理過程中,有另一名自稱邱嫌友人的葉姓犯嫌,特別騎乘機車前來關心邱嫌車禍情形,惟警方銳眼瞥見邱嫌將一包白色粉末迅速放置於葉嫌所穿外套之右側口袋後,葉嫌旋即轉身欲騎車離去,林員見葉嫌形跡可疑立即將其攔下,復經葉嫌同意主動交付身上持有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
警方詢據葉等2嫌均坦承該毒品係兩人各出資500元,並由邱嫌負責外出購買,隨後警方對葉等2嫌實施毒品採驗,雙方皆呈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現行犯移請檢察官偵辦。
南警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平時就提醒員警處理各類案件均應警覺,保持敏銳度,不僅能確保執勤安全,亦能發掘蛛絲馬跡偵破刑案,本案員警處理交通事故並進而積極查獲毒品案,即為淨化治安積極之表現,南警一分局亦呼籲,沾染毒品之後,行為人雖有一時的快感,但上癮後難以控制,更難戒絕,輕者傷財傷身,重者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因此對於心存僥倖的不法之徒,警方會落實嚴正執法,雷厲查緝,絕不姑息!(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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